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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医疗设备

大型医疗设备管理制度

来源:南京邦德骨科医院


        大型医疗设备是医院开展医、研、教的重要工具,是医院生存、发展的物质基础,是医院固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。为管好、使用好、维护好大型医疗设备,充分的发挥提高其使用效率,特制定本管理制度。
 
一、大型医疗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,掌握仪器设备的性能、特点和基本操作方法,还应具有一定的保养、简易检修能力。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得操作该仪器设备。对放射、放疗、核医学等危险部门的工作人员,需经岗前培训,取得上岗证后才能上岗工作。
 
二、具有大型医疗设备的科室根据该类设备的数量和科室的实际情况,指定一名或多名设备管理员。负责设备的日常管理、养护、工作量上报等工作。
 
三、建立健全大型精密医疗设备技术档案和使用、维护记录,按时认真填报使用情况报表,以备考查。
 
四、对于大型医疗设备,管理人员要切实注意安全操作,建立安全使用制度,定期检查,严防事故的发生。
 
五、大型精密医疗设备(包括:硬件、软件)未经论证和上级批准,科室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改变其结构和操作系统,不得擅自与其他仪器联用或共用软件资源,若有违反,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 
六、大型精密医疗设备操作应严格按开关机程序开、关机器。严禁违规、野蛮、不按程序操作机器设备。
 
七、严禁医疗设备带故障工作,发现机器出现异常应立即关机。通知设备维修人员到场检修。
 
八、要充分发挥大型精密医疗设备的作用,提高利用率,在使用中积极开展功能开发工作。
 
九、对于大型仪器设备管理要做到:防尘、防震、防潮、防水。专人保管、定点存放、定期保养、定期校正,保证仪器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。
 
十、大型精密医疗设备发生重大故障,应及时报告主管部门,积极的组织院内外力量进行检修,并做好维修记录。
 
十一、因人为因素受到损坏,必须迅速报告主管部门,并及时的查清原因,做好记录,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 
十二、科室主任和设备管理员对所管设备应负全面责任,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员不得自行移动、调换和外借仪器设备。
 
十三、仪器设备不得拆改,如确需拆改应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,说明理由,报院领导同意后,方可进行。
 
十四、提高仪器设备的利用率,充分发挥投资效益,在保证医疗、科研教学正常进行的前提下,使用部门经上级批准方可承担院外的课题实验等任务。所得的经济效益按医院有关规定办理。
 
十五、设备管理员岗位力争稳定,需调离时必须办理账、卡、物的移交工作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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